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定位點

宣導「短役期退伍青農得參加農民健康保險及提繳農民退休儲金事宜」

更新日期:2022-02-10
821
110年12月22日增訂「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5條之1,以鼓勵服短役期未具領取退休俸資格之退伍青年(下稱退伍青農)儘早投入農業生產就業,放寬50歲以下已領取軍保退伍給付惟未領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3條第1項第2款退休俸或退伍金之退伍軍人,實際從事農業工作可申請參加農保。另增訂第7條第4款有關加保之自有農地被徵收或協議價購致未能繼續實際從事農業工作,得續保一定期間,但年滿65歲且加保年資累計達15年者,不受續保期間限制。另修正第23條,將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由2年修正為5年;刪除分娩或早產者請領生育給付參加保險天數之限制、刪除流產者得申請生育給付。

111年1月22日修正公布「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部分條文,退伍青農除以「養蜂農民」或「實際耕作者」資格參加農保外,其加保資格條件應符合實際耕作者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認定作業要點第2點第2款所定之資格條件。另為強化農保審查小組對於被保險人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事實之認定,將小組成員由農會會務部主任調整為推廣部主任,並訂定基層農會於審查農民參加農保或辦理農保被保險人資格清查工作,必要時,應通知申請人或被保險人列席審查小組會議說明農業經營情形。


申請資格及條件(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0105759.html
S__16793602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90017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84

池上鄉農會保險部:089-862202


業務宣導:
農民退休儲金1100101開辦-1200x1697

45e8c4f1-d230-44e2-8905-bdd71748837f@710x470
相關照片
Top